用大氣候箱測定空氣中甲醛濃度及木制品甲醛放率的標準測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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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1.1 本試驗方法測量空氣中的甲醛濃度及在模擬實際使用狀況時含甲醛的木制品的甲醛釋放率.空氣中的甲醛濃度及釋放率是在特定的溫度和濕度條件下的大氣候箱中測定的?偟臏y定程序也可在典型的室內環境下的產品承載率和空氣置換率下檢驗產品組合。承載率、空氣置換率應在試驗報告中寫明。
1.2 本試驗方法測定空氣中的甲醛的平均濃度及一批大尺寸的試驗樣品的甲醛釋放率。因報告僅標明平均值,故不能體現同批試樣間的個體差異。
1.3 本試驗方法主要用于檢驗新生產的人造板,送檢人造板在運送過程中須以聚乙烯膜或廢板子密封或同時采用兩種方式包裝。如所測并非新生產的人造板(已初次使用過,安裝過或已用過),在報告中應寫明包裝及運輸方式。
1.4 從氣候箱中取出空氣樣后,應用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NIOSH)3500鉻變酸法測定甲醛含量。如采用其他程序測定空氣樣中的甲醛含量,應達到同等或更準確更精確的結果。采用乙酰丙酮、副品紅(見試驗方法D 5221)、2,4二硝基苯肼(DNPH)(見試驗方法D5197),3—甲基—2—苯并塞唑(MBTH)(見試驗方法D5014)的試驗方法可得出與鉻變酸法同等甚至更為準確和精確的結果。測試報告應寫明采用的化學分析程序。
注1:上述鉻變酸分析法應用于使用腮醛膠的木制品。依據
NIOSH該方法測試取最小濃度0.02ppm。若預計人造板制品甲醛濃度等于或低于此水平,應采用更為靈敏的分析程序,如DNPH。
1.5 本試驗方法遵循一些對建筑材料的標難要求,諸如美國住房建設及城市發展部的24CFR3280法規,明尼蘇達州法令44.495的要求。測定結果還用于比較不同木制品的空氣中的甲醛濃度及釋放率,也用于產品標準的測試。
1.6 標準中的數值以國際單位制(S1)表示。括號內的數值僅作參考。
1.7 本方法不作為測試所有室內材料、產品總有機揮發物用。
注2:ASTM一22委員會制訂的指南D5116,闡述了可用小氣候箱及適宜的技術測試室內材料產品有機揮發物釋放率。
2 參考文件(省略)
3 術語
3.1 定義
3.1.1 空氣置換率——經過濾并滿足一定條件的外界空氣,每小時進入氣候箱的體積與氣候箱的體積的比率,二者體積單位相同(通常以每小時空氣置換量表示,AC/h)。
3.1.2 釋放率——被測樣品單位暴露面積在單位時間內向大氣候箱內的空氣釋放的甲醛,通常以mg/(m2.h)表示。
3.1.3 承載率一一每個產品總暴露面積(不包括邊部)與氣候箱體積的比率。
4 試驗方法的意義和簡介
4.1 意義和用途
4.1.1 對一些永久性地安裝在預制房屋或常規房屋中的建筑材料已經制定了空氣中的甲醛濃度限量。本試驗方法提供了一種標難手段對具有典型尺寸,如1.2m×2.4m(4×8ft)的板子,在與最終用途一致的承載率下進行測定。
4.2 試驗方法簡介
4.2.1 本試驗方法應用最小尺寸為22m3(800ft3)的氣候箱來測定建筑材料在一定時間內釋放到空氣中的甲醛的濃度和釋放率。本試驗方法只采用一套環境條件來評估某些木制品的甲醛濃度及釋放率,但承載率不同。測試程序中的控制條件如下:
4.2.1.1 測試前試件的平衡處理
4.2.1.2 氣候箱中試件暴露面積
4.2.1.3 氣候箱溫度及相對濕度
4.2.1.4 每小時空氣變化
4.2.1.5 氣候箱內空氣的循環
4.2.1.6 經16—20h后,對氣候箱內的空氣取樣,測定空氣中甲醛濃度及釋放率。
注3:引用空氣中甲醛濃度及釋放率測定結果時必須注意空氣置換率及承載率條件的不同。
5 干擾
5.1 NIOSH 3500指出苯酚與甲醛比例為8:1時甲醛列為干擾因子。當預計苯酚甲醛濃度相當高時(8:1),應對分析程序進行修正。
6 儀器設備
6.1 氣候箱
6.1.1 氣候箱內部體積最小值為22m3(800tf3)。內部無冷凝管、增濕器及冷凝水蓄接池,以避免吸收甲醛從而影響試驗結果。氣候箱內表面采用最難吸附甲醛的材料(不銹鋼、鋁、PTFE,在甲醛濃度為O.4pPm下可使甲醛復得率>=95%,被看做是適宜用作氣候箱內襯材料)。除了放進及取出試件的門的接縫,其他的接縫都密封。門具有自密性。箱內裝備分格的金屬擱架支撐試件邊緣,每格寬度至少為150mm。
6.1.2 補充空氣
6.1.2.1 補充空氣應來自過濾的無塵環境,而且在10.2規定的取樣率和體積的空氣中甲醛濃度應不超過采用的分析程序的靈敏度所能測到的范圍。因此須將補充空氣通過活性碳濾床、高錳酸鉀浸泡的活性礬士,或其他能吸收、吸附或氧化甲醛的物質。
6.1.2.2 補充到氣候箱內的的空氣必需通過標難的干空氣流量計,或其他空氣流動計量裝置,其校難度可依國家標準技術研究所的規定。校準安裝的空氣流量計裝置,也可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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